日前,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严打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行动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4大类、22项违法违规行为,对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捂盘惜售、恶意炒作、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等行为,都将进行严厉查处。

专项行动由市、区两级联合组织开展,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成立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市级工作组,负责组织、部署、协调全市范围的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区级相关部门在各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级联合执法检查组,负责开展本区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本区房地产市场乱象有关问题的检查处理。

《通知》要求,联合执法检查组要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进行检查,通过随机检查、突击检查、暗访等方式,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挥部门合力,协同联动,精准打击,联合惩戒。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严肃查处,联合执法检查组要严肃处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定期集中曝光,形成社会震慑。强化监督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市级工作组将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