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南疆-唐山及武清支线成品油管道工程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包括输油管道、站场工程和配套油库三部分组成。

1)管道工程

南疆~唐山干线工程起自天津市南疆油库2号库区,经天津市的塘沽区、津南区、汉沽区、宁河县和唐山市的汉沽管理区、丰南区和丰润区。管道全长155km(新建管道97公里,其中唐山段管道58km未建),设计压力为9.5MPa;管道顺序输送汽油、柴油,设计输量为350×104t/a。

武清支线起自干线工程位于唐山市的汉沽管理区的汉沽分输阀室,终于天津市武清区武清油库,经天津市的宁河县、宝坻区、武清区和唐山市的汉沽管理区、丰南区。管道全长79km,管径406.4mm,设计压力为9.5MPa;全线设唐山汉沽分输阀室及天津武清末站两座站场;管道顺序输送汽油、柴油,设计输量为450×104t/a。

2)站场工程

站场工程包括南疆首站、及武清末站,均为新建。其中南疆首站在南疆油库2号库区内建设,武清末站在武清油库内建设,均不新增用地。

3)配套油库工程

项目配套工程为对南疆油库2号库区改建,武清油库新建。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1)废气污染物及处理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间废气主要为油库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和汽车发油废气。

(1)本项目汽油储罐均采用内浮顶罐,减少油气挥发对环境的污染,减少蒸发损耗。

(2)管道建成投产后,南疆油库油品采用管道密闭输送方式进库,可以消除油品装卸油挥发损耗。武清油库汽车发油采用鹤管装车,配套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发油过程采用底部下装封闭装油,油品挥发废气进入油气回收系统。

2)废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管道运营不产生废水,各油库均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划分排水系统,将排水系统划分为含油污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和清净雨水系统。各库区和站场清净雨水经库区雨水管网收集后,经水封井排入库外市政雨水管网。

(1)南疆油库2号库区(含南疆首站)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疆港区污水管网后,入南疆港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运行期产生的少量含油污水和清罐废水首先经专用管道排到油污水池,经油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排入南疆污水处理厂。

(2)武清油库(含武清末站)

新建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达标排放。

运行期产生的少量含油污水和清罐废水首先经专用管道排到油污水池,经油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所在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清罐废渣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4)噪声处理措施

(1)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机泵采用墙体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

(2)在油库和站场平面布置中,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目标的位置,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竣工调试日期

本工程调试日期为2021年2月至12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南疆油库和管道部分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18层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8920201377

(2)武清油库部分建设内容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天津石油分公司

公司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崔黄口镇崔粮公路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602040872